中教兴邦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院回复字〔2013〕08号
关于合作设立教育基金组建教育基金管理委员申请的回复
唐龙(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合作设立教育基金并成立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为我院公派留学生提供基金服务的建议函,收悉!我院派专人对贵公司及贵公司所做的项目认真考察后,经院委会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
贵公司符合我院选择合作伙伴的要求,同意与贵公司合作;
贵公司严格按照我院人才的需求制定基金保障计划;
贵公司按照与公派留学生签订的协议为学生按时准量的提供费用支持;
贵公司确保公派留学学生保证金的安全;
贵公司为我院选拔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特此回复!
中教兴邦(北京)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2013 年06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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